在旧区改造和多层住宅建设中,住宅的日照间距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和技术问题。由于不同气候对日照的要求不同,且不同房屋内的日照时间不同,所以根据国家《城市居民区规则设计规范》的规定,在天津市所处的气候区内,旧区改造时,以大寒日照时间为标准,楼房底层窗接受日照的时间不低于1小时。这是旧区改造过程中确定住宅间距的依据。就是说,在确定建筑间距时,应保证一楼室内在大寒那一天日照的时间大于或者等于1小时。 原作者: 责任编辑/ypd 来 源: 不详 共有1750位读者阅读过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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