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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公有住房分配货币化 hs.baijuyi.com.cn 2005-11-14 百居易房屋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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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住房分配货币化 (一)时限:30个工作日 (二)依据:《武汉市职工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办法》(武政[1999]105号) (三)程序 1、建立住房档案。职工填写《住房情况登记表》,单位收集证明资料,重点问题调查核实,并输入电子档案。 2、确定补贴对象。按政策认定已达标户、未达标户、无房户,审核确定住房补贴对象,并张榜公示。 3、核定补贴资金。单位持职工住房补贴方案及职工住房档案软盘报市、区房改办审批后,市、区财政局核发补贴资金。 4、计发住房补贴。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资金在指定银行储存,设立单位住房补贴专户,分别设立个人住房补贴明细账户。 5、支取补贴资金。职工在购建住房或离退休、死亡等时按规定申请支取住户补贴,单位按政策审查批准后,经办银行办理转账支付或现金支取手续。 6、单位每年度向市、区房改办上报职工住房补贴有关异动情况。 原作者:
不详
来 源: 武汉房产局 共有1717位读者阅读过此文 上篇文章:单位自管公房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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