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超市新闻   |   |   地产新资讯   |   |   购房学堂   |  
|  购房学堂>>购房知识

低保户公房租金核减
hs.baijuyi.com.cn 2005-11-14  百居易房屋超市

低保户公房租金核减
  (一)依据:《武汉市城镇最低收入居民家庭住房保障暂行办法》
  (二)程序
  1、申请家庭由户主作为申请人,到社区居委会领取《武汉市城镇最低收入居民家庭住房保障申请表》(以下简称《住房保障申请表》),并如实填写。
  2、申请人如有工作单位的,将《住房保障申请表》分别交由所在单位和社区居委会核实,签署意见;无工作单位的,将《住房保障申请表》交由社区居委会核实,签署意见。
  3、申请人持《住房保障申请表》及《武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以下简称《保障金领取证》)、房屋所在地户口薄、公有住房租约、家庭成员身份证等资料,报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核查。街道办事处核查并签署意见后,将初步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的相关资料送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
  4、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区民政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区民政局负责审查对象资格)。将初审合格的申请家庭情况在其户籍所在地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无异议的,向房屋出租单位下达《租金核减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家庭并说明理由。
  5、房屋出租单位对下达《租金核减通知书》的家庭按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的50%收取租金,其余租金核减。


原作者: 不详
来 源: 武汉房产局
共有1822位读者阅读过此文

  • 上篇文章房改房调整工作程序
  • 下篇文章低保户公房租金核减

  • 本周热门文章 相关文章
    黄石:明年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由最低的5%提高到8%
    大冶市首批廉租房分配暨住房租赁补贴发放
    黄石市住房公积金惠及9322户家庭
    低保户公房租金核减
    公房出售如何计算单价
    新 闻 查 询
     
     
     
    热门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