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如何更好更快地推进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早日实现人人享有适当的住房这一目标,部分市州的房产局局长们在会上进行了交流。 襄樊:启动经济租赁房建设
经济租赁房主要用于解决国有破产改制企业、土地储备整合和政府重点工程拆迁中不够享受廉租住房条件而又没有能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夹心层”群体的住房问题。
襄樊房产局与国土资源局共同确定了2008年度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建设用地规划,并已报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申报100亩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计划。经济适用住房的选址按照便民利民、合理布局的原则,选择交通出行方便、基础设施配套较完善的襄城庞公路、樊城乔营小区、樊城原“08”区域购地100亩,计划建设13.32万平方米约1600套经济适用住房。
房产局正在起草《襄樊市经济租赁房管理办法》,其户型面积控制在55-75平方米,采取政府出资的方式进行投资,今年计划启动两个租赁房小区建设。
鄂州:建立住房保障服务网络
以市民政低保服务站为依托,建立住房保障服务网络。在市房产局服务大厅设立住房保障服务总窗口,在全市各低保站设立住房保障服务分窗口。“总窗口”负责住房保障业务指导、政策咨询、信访、住房保障对象确认、监督协调等工作。分窗口负责受理本管理区域内现有低保家庭住房保障申请、入户调查、政策宣传、统计报表等基础性工作。
鄂州市扩大保障范围,一是将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补贴覆盖面由主城区扩大至葛华科技新城、红莲湖旅游新城、花湖工贸新城和各区最低收入家庭,启动区、镇住房保障工作;二是将城镇住房保障覆盖面由最低收入家庭扩大至低收入家庭。
转建结合,搞好实物配租。转化直管公房为廉租住房,实行实物配租。将市房产部门管理的2.6万平方米市直管公房廉租住房,按住房保障管理办法规定,配租给城镇低收入家庭居住。投资1000万元,建造城镇特困居民住房救助中心,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对城镇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赡抚养人的“三无人员”实行零租金集中供住。
黄冈:建立电子化住房保障档案
今年起,黄冈开始使用全省统一的最低收入家庭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了电子化住房保障对象档案。真正做到了全面动态掌握全市各县市的廉租住房需求情况,健全了廉租住房制度。
荆门:规范经济适用房制度
荆门市早在2005年就将经济适用房建设作为市政府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并相继出台了《荆门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方案》、《荆门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办法》。按照“政府组织协调、企业市场运作”方式,2005年、2006年两年落实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135亩,建成面积6.2万平方米,共解决了590多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今年,荆门市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总建筑面积达17.2万平方米,约有1900套。
荆门市还着手改进和规范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制度。落实土地划拨政策;改进户型,以60-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户型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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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详
来 源: 百居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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