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保证政府采购工作公平、公正、廉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黄石市政府采购暂行办法》制定本规定。
凡受聘黄石市政府采购的评审专家应自觉接受黄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管理和监督。完成评审任务后,按以下规定标准支付专家劳务费:
1、 本市以外聘请的专家评委按200元/天标准。
2、本市评委按100元/天标准。
3、公证人员、监审人员、法律顾问按50元/天标准。
以上标准以天为单位,若评标时间为半天则劳务费减半。超过半天,不到一天的,则按实际情况具体对待。
二、本规定由黄石市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本规定自二00三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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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详
来 源: 天下房地产法律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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