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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租房应注意六点 hs.baijuyi.com.cn 2008-8-14 百居易房屋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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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楚晚报2008/8/14 北京市建委近日提醒市民,在房屋租赁活动中,有六点应该注意。 一、 租赁当事人在与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合同前,可在门店查看是否有营业执照或资质备案证明,或登录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查看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等情况,尽量选择信用好的房地产经纪机构。 二、 在签订合同前,应查验房屋权属证书或房屋出租委托书,核对委托权限及期限;出租人在身份证件或经纪资格注册证。 三、 在签订合同前,应认真阅读合同条款,通过合同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建议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四、 在约定租金支付方式时,应尽量避免一次性支付较长时间期限的租金。 五、 对个别房地产经纪机构由于经营不善,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约定,且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民事纠纷;对个别房地产经纪机构违规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实施经济诈骗后人去楼空,应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 六、 个人这间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当事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的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部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 原作者:
不详
来 源: 东楚晚报 共有1243位读者阅读过此文 上篇文章:买房别忽略五个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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