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6-3来源:楚天金报
征不征:辟谣与反辟谣的论战
从4月份国务院出台楼市调控系列政策以来,房产税成为那迟迟未落下的另一只靴子。一个多月来,房产税被国内媒体热炒。先是有报道称,重庆将首批开征房产特别消费税,重庆官方随即辟谣。而且后来重庆版的楼市调控细则中,也未见有该方面的表述。
第二波传闻中,上海将成为国内首个试点征收房产税的城市。5月31日甚至有报道称,相关方案已上报国务院。
5月 31日房产税话题再度成为业内外关注的焦点,主要缘于国务院同意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意见》中明确提出,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这令房产税开征的预期再度升温,物业税则被淡出。
业内人士介绍,此次《意见》明确指出“房产税”,那么界定就比较明确了,即物业税已经在慢慢淡出,调控房市今后主要是用房地产税这个工具。
在无数次传闻、辟谣和反辟谣声中,上海试点房产税的事实已经明晰。
征收细则才是最大悬念
征收房产税,范围是什么?额度怎么定?这是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根据物业税的征收方式,已有住房也要征收物业税。但目前,传闻中上海版的房产税,则有可能先对增量住宅、即新购房征税。征收面积界限也已明晰,即人均70平方米,如规定人均70平方米以内免征,就可以保护原有一套小二房,现新购一套大三房的改善性需求者;而且税率也会比较低,8‰左右。另据传言,房产税还可能会面向非本地户口和取得上海居住证未满一定年限的购房者征收。
省房地产经济学会人士表示,房产税这一调控手段可谓是千呼万唤始出来,各方前期研究、酝酿了很长一段时间。国务院透露“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说明中央对此已经有了明确的表态,此时在个别城市推出房产税可谓是顺理成章。
其实,上海试点可以给全国一些一线城市“做个榜样”,毕竟,征收房产税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传闻中的上海版其实是删繁就简。中南财大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张东认为。如果严格按照房产税的概念,在住宅持有环节征收,那么不管是目前持有的住房还是新购住房,都要征收,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产权的确认。另外,还有两个最关键的问题,即税基和征收对象。税基,即征收时以什么价格为准?是市价还是评估价?如果是市价,每年征收时市价都在变化,如何反映到税基中?评估价如何更合理?都是大难题。
武汉不会进入试点名单
武汉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武汉市地方版的楼市调控细则还在制定当中,里面并没有房产税或物业税的方案。该人士认为,上海属于房价高、涨幅快的一线城市,其投资性房产比例过高,属于国家对房地产市场重点调控的范围。先出台和实施房产税,对全国有标杆意义。而武汉市场尚不属于涨幅过快、房价过高的区域,而且征收房产税在学术界也还存在争议,暂时无征收计划。
专家认为,武汉虽然房价也经历了快速上涨,但与一线城市相比,仍是“小儿科”,泡沫并不大。另外,此前的“物业税空转”试点城市也没有武汉,说明武汉还未进入严厉调控的目标中。
担忧:难以冲击高房价
不应该过高估计税收在市场上的调节作用。采访中,多数人士这样认为。这中间,二手房的交易税费就是个很好的例子。目前一些非普通住房交易税费达到11%左右,在市场上行中,仍然无法遏制房价。
张东认为,利用房产税来增加持有房屋的成本,将调控对象后移,肯定会对市场带来影响。然而,房产税等相关税收所起的作用是有限的,可能更多的是心理上的作用。
湖北阜城地产公司董事长张堂孝认为,这种简化版的房产税征收方式,只会将税费转嫁到买方身上。
知名财经评论家叶檀也撰文分析,只要房产税率基本固定,投资者就能够根据利率与税率估算出大致的成本。只要投资收益超过成本,只要央行放松信贷,就会有一大批源源不断的投资者前赴后继进入房地产市场。这也是为什么中国房地产税率如此之高,投资者甘之如饴的基本原因。无论如何,征收房产税是地方财政摆脱土地束缚的第一步,可以从根本上解决中国土地财政危机,是建立公共财政体系的基础工程之一。从这个角度说,虽然房产税对房价只有较小的影响,仍然值得鼓励。
链接
所谓房产税,是一种财产税。房产税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余值(即房产原值按照规定减去一定比例)或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征收。
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根据《暂行条例》,房产税只针对经营性用房征税,个人拥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
其中,按照余值征收(一般是房屋原值的70%)的税率是1.2%(按年征收),而按照租金收入征收的税率是月租金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