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豪宅标准明起调整 七成房源为普宅

发布时间:2011-11-30来源:热线房产网综合

市民戏称的“蜗居被豪宅”终于宣告终结。昨日,武汉市房管局、地税局、物价局、国土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发文,宣布从12月1日起,上调武汉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认定标准。


此前,武汉买卖一、二手房缴纳契税,税率分1%、1.5%和3%共三档。1%针对首次购房且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1.5%针对普通住宅;3%针对非普通住宅。按原标准,由于要求中心城区住宅单价须7000元以下且总价不超过100万元,才能称为普通住宅,而目前三环内的房价基本都突破7000元,导致不少购房者都以非普通住宅缴纳3%契税。

据最新认定标准,江岸、江汉等7个中心城区,以及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沌口开发区和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5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以下;总价不超过140万元(含)。相比老标准,去除了单价7000元的条款,并将总价从100万元提高至140万元。远城区普通住宅标准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容积率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含)以下;总价不超过90万元(含)。也去除单价5700元条款,并将总价从80万元提高至90万元。

武汉市房管局人士表示,原标准制定于2008年,3年后市场发生变化,大量面积小但单价高的住房都无法享受税费优惠。删除单价认定标准,并将总价提高,经测算武汉70%以上房源都符合普通住宅范畴。

据悉,对于已装修的商品住房(精装房源)将以扣除其装修成本后余额,作为普通与非普通住宅认定依据,但计税不扣除装修成本。此外,1.5%契税税率优惠只针对首套房,若市民购买第2套房,即使符合普通住宅认定标准也按3%征税。(楚天都市报 陈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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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终结“蜗居被豪宅”

(楚天金报 黄振琳)中心城区购买单价7000元以上的房屋,即使面积只有50平方米的“蜗居”,也被认定为“非普通住宅”,并按总房价3%缴豪宅契税。而从12月1日起,这一现象将被终结。昨日,武汉市房管局等四部门发出《关于调整武汉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调整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今后普通住房标准认定将剔除单价限制,中心城区满足以下条件即为普通住宅:小区容积率1.5以上、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下,总价不超过140万元。

【背景】五成市区房都是“豪宅”

单价达7000元/平方米,就算高档房!房价上涨而标准未变,导致武汉不少中小面积的住宅摇身一变成为高档房。(本报2010年3月18日曾以《50平“蜗居”变豪宅武汉普通住宅“被高档”》进行专门报道)

目前武汉市执行的普通住宅标准是2008年11月出台的。中心城区的普通住房同时满足:小区容积率在1.5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单价7000元/平方米以下且总价不超过100万元。反之即为高档住宅。

随着房价的上涨,越来越多的市区中小户型房因单价超标,被纳入到非普通住宅的范围。如2010年开始,武汉三环线内难觅单价7000元以下的房子,中心城区单价超过万元的楼盘达到了近30个。从去年开始,就有不少市民反映,为了节约交通成本,在市区买了个“蜗居”的小房子,面积仅五六十平方米,但因单价超过了7000元,办证时就要按非普通住宅缴纳豪宅税。

进入今年,房价虽然较为稳定,但普通住宅标准中“7000元”单价限制,仍旧是问题焦点。如今年三季度的武房指数显示,七个中心城区单价7000元/平方米以上的房子,成交套数占到总数的52%;江岸、江汉、汉阳、武昌房屋均价都超过7000元。这也意味着,七个中心城区三季度成交的房子中,过半要按非普通住房标准缴纳豪宅税。

【调标】取消单价限制 总价提高

武汉市房管局介绍,此次普通住房标准调整分为中心城区(含江岸、江汉、硚口、武昌、汉阳、青山、洪山七个中心城区及东湖高新、武汉经济开发区和东湖风景区)和远城区。


中心城区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小区容积率1.5以上、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下,总价不超过140万元。远城区应同时满足:小区容积率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下,总价不超过90万元。

与2008年11月份出台的普通住房标准相比,此次调整最大的变化是剔除了普通住房标准中的单价限制;将总价标准提高,中心城区总价从100万元提高至140万元,远城区从80万元升至90万元。

武汉市房管局市场处负责人介绍,新的普通住房标准认定,最大的焦点和变化就在“单价”上。的确,近两年来,随着武汉二环内大量城中村拆迁改造,新上市住宅猛增,但受限于原标准单价限制,相当部分房屋面积小、单价高但总价不太高的市区住房,反而无法享受普通住房的优惠契税政策。在该局接到的市民意见和建议中,也主要是针对单价标准的限制。此次取消了对单价的限制,能增加普通市民的住房支付能力,减轻税费负担,支持首次置业购房者。

【影响】首次置业者的大利好

按目前国家规定的契税征收标准,房屋被分为“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征收契税,并考虑是否家庭唯一住房。具体分为四档:90平方米以下且是家庭唯一住宅的普通住房,契税为1%;90平方米以上且为家庭唯一的普通住房契税为1.5%;非普通住房及二套房的契税为3%。

目前武汉中心城区住宅小区容积率普遍在2.5以上,普通住房标准中的容积率标准,所有住房都符合,这也意味着如果市民是首次置业,只要购买住宅140平方米以下,且总价不超过140万元的房子,都将按1.5%征契税。这对于首次置业的市民无疑是利好。

以程先生为例,他去年在中北路购买了一套8800元/平方米的两房户型,面积只有89平方米。但因单价超标,需要按3%征收契税,缴税2.3万元;如果这套房子等到今年12月1日后签订合同,因剔除了单价限制,这套小户型又是唯一住房,并且在90平方米以下,仅需承受1%的契税,为7832元,两者相差1.5万元,相当于省了近七成税费。

七成住宅不会“被豪宅”

武汉市房管局表示,经过测算,普通住房标准此次调整,能将目前在售的70%的房屋纳入到普通住房范围中,真正达到了为购房者减负的目的。


记者也发现,实行新标准后,大量住宅将不会“被豪宅”。今年三季度武房指数显示,武汉7大中心城区共成交新房14769套,其中住宅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的占九成以上;同样,三季度新上市的商品房中,有93%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这些房源只要总价不超过140万元,就不会被划定为非普通住宅。

【时限】12月1日后网签合同

值得注意的是,12月1日后网签的房屋买卖合同,才按调整后的普通住房标准执行;之前签订的合同仍按老标准执行。

据介绍,目前很多市民签订了纸质合同后,因需要贷款审批,还需要一段时间才会进行网签,各个银行甚至各个购房者的审批时间不同,以网签时间为准更加合理。

另外,目前很多房企开始推精装修商品房,因房价中包含了装修成本,这样的房子总价较高。武汉市房管局介绍,新标准已经考虑到精装修商品房的价格认定问题。根据《通知》规定,已装修的商品房以扣除装修成本后的余额作为价格认定依据,但计算相关税费时不得扣除装修成本。

【释疑】调标并非放松宏观调控

本月底以来,除了武汉,北京市也调整了普通住房标准。为何选择这个时机调整,会否引发房价波动?

武汉市房管局表示,普通住房标准的调整早就在酝酿,但在房价上涨渠道中调整,容易给购房者“购房税费降低、鼓励买房”的错觉,引发“助涨”质疑;现在房价平稳了,调整不会给市场带来太大反应。

该人士认为,放宽普通住房认定标准并非意味着放松楼市的宏观调控。普通住房标准的调整,主要是保护居民家庭合理的购房需求,使房地产调控政策更加人性化。他表示,目前武汉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效果初步显现,初步达到了稳定价格,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的目的。

【链接】武汉中心城区普通住房标准变化

武汉市从2004年开始区分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

●2004年3月1日起,武汉市别墅、房价超过5500元/平方米或总价超过70万元的商品房,被划归高档商品房之列,其交易契税为4%,比普通商品房高2%。

●2005年至2008年10月24日,小区容积率高于1.5,单价低于5700元,总价低于80万元,面积小于140平方米,为普通住房。

●2008年11月至2011年11月30日,小区容积率高于1.5,单价低于7000元且总价低于100万元,面积小于140平方米,为普通住房。

●2011年12月1日起,小区容积率高于1.5,总价低于140万元,面积小于140平方米为普通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