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2-14来源:热线房产网综合
公租房要考虑承租人出行成本
工作刚满一年的小严在洪山广场附近的一家民企工作,在小东门与人合租一套两居室,步行即可上班。在每月850元房租的压力下,他申请了公租房。从未去过公租房实地察看的他得知房子位于马湖村时,表示“申请到后可能会退掉,因为实在太远了”。
在光谷地区工作的申请人方志强说,公租房附近公交线路不多,自己上班路途辛苦也就罢了,关键是苦了在磨山附近读书的孩子。
“公租房的优势会被出行成本冲掉”,洪山区房管局住房保障科科长汪洋表示已经注意到了这一趋势,“承租者的出行半径在5-8公里之内会比较合理,对其工作和生活的影响不会太大”。
受此启发,明年该区将建设的200套针对新就业大学生和环卫工的“特供”公租房的布局将建在大学生、外来务工者较为集中的关山街、和平街,以减少承租人的出行成本。
租金定位与公众期待有距离
据透露,按照65平方米的标准,马湖村公租房租金为每月697元,南湖村公租房为每月723元。不过,对承租人发放的补贴是否按照租金的30%标准发放还未敲定。
关山街月收入仅千元的林婆婆表示,“公租房虽好,但租金贵了的话宁可继续租每个月300多元的私房”。也有申请人表示,400元的租金才能接受。
对于敏感的租金和补贴标准可能引发的退房问题,武汉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公租房不等同于低保人群才能申请的廉租房,更不是福利房,虽有福利保障性质,但它依然是商品房,只是租金略低于周边市价,是为暂时无力购房的“夹心”人群提供的栖居之所。公众不调整认知和期待,公租房的发展就会受限。
华中科技大学教授田志龙认为,若租金定位太低,将会增加公租房供应压力,房屋日常的运营、维护会有困难;租金稍高,可以再调低,此举也是对公众承受能力的试探。
很多无房中低收入者急需住房,为什么却不申请公租房呢?昨天采访发现,不少符合申请条件者觉得公租房租金高,放弃申请。
据市房管局人士透露,公租房每个月的租金补贴标准为(16平方米-现住房面积)×5×人口数。比如一个无房的新就业职工,补贴为80元;一个现有6平方米住房的家庭,家有三口人,补贴为150元。
洪山区居民张先生现租私房,两房一厅月租400元。而马湖村公租房每月租金697元,一家三口每月补贴240元,加上物业费,公租房费用高于租私房。记者调查10多位无房中低收入者,他们均表示,如果租金过高,就会放弃公租房。
林女士表示,低收入者月收入仅1000元左右,如果租金要500元,生计很难维持。她认为300多元比较合理,眼下这个补贴标准过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