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租房热情高涨 武汉公积金可用于付房租

发布时间:2012-2-6来源:热线房产网综合

记者昨日从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每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20%的,可在承租期内每年提取公积金1次。


在光谷工作的单身青年小李说,自己现在1个月工资2300元左右,其中650元租金占了较大比例;而他每月320多元公积金却“躺着睡大觉”,希望能够提取,缓解资金压力。武昌的范先生说,家庭1个月收入3300元左右,孩子上学要700多元,房租860元,家庭负担比较重;夫妻两人每月有400多元公积金,希望能够提取使用。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每月租赁房屋租金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20%的,在承租期内每年提取公积金1次,职工及配偶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承租期内租赁费用扣除同期家庭工资收入20%后的差额部分,且单身职工每月最高提取额度不超过600元,夫妻双方每月最高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800元。

具体来说,小李和范先生的租金都超过月收入的20%,每年可提取公积金1次。小李可提取(650-2300×0.2)×12=2280元,范先生可提取(860-3300×0.2)×12=2400元。

据悉,办理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完备的手续。很多人租的房没有办理房屋租赁证是不能提取的。要办理提取必须要有房管部门统一核发的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手续费发票以及房租缴费收据,还有市房管部门出具的无职工夫妻二人名下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以及有单位出具的职工租房情况证明、与出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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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公租房当过渡婚房 个人申请热情高涨

昨天,上海公共租赁房咨询申请受理正式对个人开放。和单位集体申请时的冷清相比,由于采取先到先得的租房制度,个人申请热情明显高涨,部分区的受理网点昨日一天登记的数量就与之前单位统一申请的总数相当。本报记者兵分两路,走访了徐汇、虹口、杨浦等多个受理网点,除了原本设想中的新上海人外,很多住在老公房,旧城区的老上海人,也纷纷加入其中。

由于公租房个人申请以先到先得为原则,一些申请人担忧好房源被预定,因此第一天就“占位置”。昨日下午1:30,当记者来到虹口区曲阳路公租房受理网点时,已经有很多人在排队了。不到半小时,受理点又走进十多个咨询申请人。面对如此众多的申请人,虹口区公租房投资运营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夏守忠也有些吃惊。他透露,虹口区在单位集中受理阶段,总户数也就49户,而个人申请的首日,粗略估计,上午到场的就超过100位,其中成功受理的达到46户。照这个趋势,虹口区受理的个人申请数量就至少与单位统一申请的总数量相当,甚至还可能有所超过。

徐汇漕溪路公租房受理网点也是热闹非凡,当记者下午3点来到受理现场时,4排座位已座无虚席。每个人都手拿一个号码牌,等待叫号。一位张姓申请人说,他是2点左右到的,号码牌已经1076号,他在徐汇区一家水下工程公司上班,在沪工作了6年,原本一直与同学合租一套70平方米的房子,希望能租到一套40平方米的房子。由于个人申请采取的是先到先得原则,他特意下午请假前来办理申请。 “1700元/平方米,还是能够接受的,最起码自由一点。”对于受理网点的热闹场面,张先生也称始料不及。 “之前问过工作人员要等多久,他说不确定,我连忙给在楼下等的同事打电话,让他先开车走了。 ”说完,他选了一个最后一排空位坐下,一边玩手机一边等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