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排查保障房质量隐患工程要限期整改

发布时间:2012-2-9来源:楚天都市报

省住建厅昨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迅速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摸底排查,坚决杜绝质量安全隐患。


检查范围为:在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商品住宅小区内配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2009年12月31日以后竣工并投入使用的保障性安居工程。

通知要求,对存在质量问题和隐患的工程,要书面通知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结构安全隐患的工程建设责任方,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