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3-28来源:长江日报
金银湖一楼盘销售负责人说,现在开发商普遍的做法是拿地后将土地抵押给银行,然后开工建设。等到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后,再转为在建工程抵押,将房屋抵押给银行。房子卖出后,开发商再将房子的在建工程抵押注销,然后才能备案。其间如果开发商“时间差”没打好,就会延迟备案。
中国指数研究院研究副总监李国政表示,未解除抵押就销售对购房者造成的风险是:如果房子在银行名下,一旦开发商资金出现问题,购房者权益很难保证。
查看其他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