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不易收房更难 收房过程见招拆招

发布时间:2012-6-5来源:亿房网

花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买房,收房领钥匙对于购房者来说原本是件高兴事,然而近几年,交房却演变成购房者与开发商矛盾的导火索,各种各样的交房纠纷正在不断上演。那么,市民在收房过程中,究竟容易遇到哪些问题呢?又该如何应对呢?

开发商证件不全

  验房前应要求开发商出示《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索取《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和《竣工验收备案表》(简称“三书一证一表”),还有各种相关验收表格,如《住户验房交接表》、《验收意见表》等。只有证件齐全了,才能签署入住。

  时下不少楼盘“三书一证一表”不齐全,特别是《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与《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这是因为楼盘整体建筑未完成,有关部门无法验收。而为尽快回笼资金等原因,开发商又急于交楼,问题往往因此而起。

  对策:遇到这种情况,购房人可选择不收房。如果确实被要求收房,也要在《住户验房交接表》、《验房记录表》等相关文件中写明“未见××文件”等字样,并妥善保留好相关文件副本。

巧立名目乱收费

  虽然物价局已对入住费的相关费用有明文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也对开发商样板间及附送物品等有较明确行文,但开发商往往在签合同时对购房者大加承诺,而到收房入住时又巧立名目乱收费用。

  对策:开发商的解释无非都是在玩文字游戏,订合同时最好请律师帮你逐个分析各项收费条款,少花冤枉钱,另外,收房时也要不怕麻烦,与开发商据理力争,不该交的钱坚决不交,必要时可向物价局、房管局投诉,向新闻媒体曝光,更好地保护自身利益。

  建筑质量有毛病

  无论你在验房时发现了什么问题,陪同验房的人员第一句话总会说:“这没什么,小问题啦,我们到时让人修一修就可以了。”还直拍胸口让购房人放心,不用写进验收文件里。

  这其实又是商家的一个陷阱,将房屋的一些毛病如墙面、地砖破裂、漏水,甚至是房屋结构性问题等故意说得无足轻重,让不明白的你麻痹大意,又以“私人感情”动之以情,目的就是不将缺陷写进验楼文件里。如果轻信了他,轻易收了楼,到时小问题极有可能因无人管而变成大问题。

  对策:不管陪同人员如何巧舌如簧,如何信誓旦旦,如何套交情,你都要坚持原则,只要发现问题,不管大小,都要在相关文件与表格中记录下来,如楼盘根本就没准备验收登记表,则要自备纸笔,将有关问题一一记录,并写清自己的意见,再与开发商交涉。

配套承诺不兑现

  验房时,业主不仅要验屋内,对于小区的整体规划也要仔细查看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如同期建设的车库、会所、景观园林等,其中也包括整个小区的外墙面颜色与用材是否与开发商的售房承诺一致。

  对策: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将开发商的承诺写进合同条款中,并保存好所有可作为合同附件的宣传资料。注明收楼时原开发商的广告、售楼书、样板房等都可成为房屋结构验收标准。最妥当的做法是请上一位有经验的律师,分析购房合同中有无标注不明或易成歧义的条款陷阱,免除收楼时的麻烦。

  收房程序很不利

  先验房后交费、签文件的收房程序是较合理的正常程序,但商家大多数采取先交钱填表、签文件,再验楼的伎俩,目的是让消费者先签了收房认可书再验楼,等发现问题时购房者后悔也来不及,而商家的主动性更大,责任更小。

  对策:购房者应将先验房再收房作为附加条款写在合同里,不验房就不收房。如当初合同未有约定的,则可在收房文件中注明“未验房”等标注,验房时如出现情况,也可与开发商讨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