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5-5-15来源:楚天都市报
据赵女士介绍,2003年底,她通过诚意信息中介,花4.8万元购得白玉山四街坊57门一套二手房。去年3月,她委托该中介将房子租给刘某,租金每半年一付,合同期限为一年。今年年初,离合同到期尚有1个多月,她便向中介提出要收回房子。但3月底合同到期后,中介没有将房子退给她,而是继续租给刘某。她为此多次找中介讨说法,房子无法收回不说,连这半年的900元租金也拿不到。
租户刘某称,她与该中介续签了一年的合同,已提前2个多月向其支付了半年租金。
昨日下午,记者在该中介看到,店内悬挂的工商营业执照为黑白色,明显是复印件(记者注:营业场所悬挂的执照必须为原件),记者欲上前细看,老板娘迅速将其藏起来。老板杨某称,因与租房户订有合同,暂时不能将房子要回。至于这半年的房租问题,他警告记者不要管“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