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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6月1日施行
发布时间:2005-5-25
来源:武汉晚报
记者昨日从市城管局获悉,6月1日起,随意抛弃和乱扔建筑垃圾者将被处以5000元到1万元的罚款。
6月1日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开始施行。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或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单位处3000元以下罚款,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擅自设立弃置场接纳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处3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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