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手公房交易费大幅下调 交易收入全归个人

发布时间:2003-2-27来源:摘自 新华网

      昨天,记者从北京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得到证实,自3月1日起,北京市将取消出售已购公房者与原产权单位进行收益分配的规定,并大幅下调土地出让金,这意味着二手公房的交易总费用将降至2%左右。业内人士表示,北京市二级房屋市场即将迎来“井喷”之年。
      两大难题同时解决
      昨天下午,记者拨通了北京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市场一处的电话,该处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将于3月1日生效的《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实施办法》,使4年来一直困扰着二级市场快速发展的收益分配问题得到了根本解决。
      根据原来的政策规定,二级市场上,已购公房的交易价格每平方米如超过4000元,卖主须向原产权单位缴纳收益分配,4000元至5000元部分缴纳20%,5000元以上部分的收益一半都要归单位。以复兴门附近一套上世纪90年代的65平方米的两居室为例,如果售价为5500元/平方米,那么成交价是35.75万元,房主在刨去各种交易费用后,还须缴纳2.925万元的收益分配,相当于每平方米价格降了462元。如果房主想弥补损失,那这3万元钱无疑要转嫁到购房者身上,其结果就是收益分配更高,房屋报价也成了天价。收益分配取消之后,二手房的买卖双方无疑都得了实惠。
      按成交价3%计算的土地出让金问题也是二手房交易的一大障碍。像上海等二级房屋市场繁荣的地区,这个数字仅为百分之零点几。此次北京市将出让金的价格降到了“按照当年房改成本价的1%补交”,这一数字几乎已经低到了可以忽略不计的程度。
      卖房收入全归个人
      根据新《办法》的规定,标准价房产(如房产证上注明“朝优字xxxxxx”或盖有“优惠价购买”的印章)上市更加容易,并且收费也大幅降低。城镇居民上市出售按房改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在按规定缴纳税费,并扣除按当年房改成本价6%计算的价款后,收入全部归产权人个人所有;同时,房主也可向房屋所在区、县国土房管局交易管理部门申请按当年房改成本价的6%补交房价款后,按照房改成本价的有关政策上市出售。业内人士表示,“当年房改成本价”基数很低,对房主已构不成负担;而以前补差额的基数都是参照成交价,二者差异显而易见。
      以前一直遮遮掩掩的营业税问题在新《办法》中也有了明码标价。居民购买并居住一年以上的公有住房,上市出售时免征营业税;不足一年的公有住房,上市出售时营业税按售价减去住房补贴面积标准部分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款、已支付的超标处理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款项和税费后的差额计征。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时,暂免征土地增值税。
      中介公司喜出望外
      费用降低乐坏百姓,而房屋中介公司更是喜出望外。自北京放开房屋二级市场以来,二级市场不赚钱就不是秘密。据记者了解,正规的中介机构每年都在往各连锁店里贴钱,真正能够赢利的企业屈指可数。由于竞争加剧,二手房的中介费用也在不断降低。
      置业家园、我爱我家、链家宝业等大公司的高层都曾对记者表示过,他们在二手房市场苦苦支撑,看中的是市场今后的发展。在原有政策下,房主需要交纳的费用很多,所以在一般情况下业主方都会提出售房“净得价”的提法。也就是说,如果60平方米左右的公房,业主要价30万元,那交易期间所有的相关费用都得由买房人承担,其中就包括土地出让金、收益分配等,总费用将占到房款的15%左右,实际售价高达34.5万元。为了促进成交,有的公司甚至鼓励房主在递交材料时,将成交价作低,而后以“价外款”的方式补足余额。这种方式对买、卖和中介三方都构成了一定风险。
      业内人士表示,通过此次税费的调整,二手房买卖的价格优势将更为突出,需求也将随之增长。他们预期,自3月份起,二手房的交易量会大幅攀升,二级市场兴旺带来的连锁反应也将刺激本市的商品房价格回落。
      交易费用下调后,二手房市场交易量将大幅攀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