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订金 签了合同 房没到手 武汉购房者遇尴尬

发布时间:2005-7-4来源:

交了订金,签了认购协议,填写了购房合同,房屋却无法到手,致使婚期一推再推。汉口的樊先生就遇上这样的尴尬事。

去年10月初,樊先生看中了武昌一套房屋,并交了订金。后又发现京汉大道解放公园路口的半岛豪庭也很好,便于当月15日去看房。售楼部工作人员表示,6楼2单元3号房正在办理退房手续,此房可以出售给樊先生。樊先生在得到对方肯定的答复后,交了300元订金,退掉了武昌的新房。


2005年1月22日,接到售楼部通知后,樊先生又与开发商签订了《认购协议书》,还特意约定“双方不得违反本协议”。随后,樊先生支付了2000元定金。


不久,双方签了《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此后没了下文。开发商告诉樊先生,他订的这套房屋原买主放弃退房。而樊先生为购买此房,已将婚期一拖再拖。


双方交涉数月无果。前日,记者与樊先生一起来到半岛豪庭售楼部,现场有关负责人付先生表示,当初与樊先生签订协议确有不妥,现正在与其积极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