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5-7-25来源:楚天都市报
武汉市房产局昨透露:“经济适用房户型面积详细标准”已确定,最大户型不得突破95平方米,最小不得低于45平方米。
值得注意的是:经济适用房按建筑类型的不同区别对待。高层和多层经济适用房因公摊面积的不同,最大面积可拉开10平方米差距。
武汉在建的经济适用房以高层、小高层、多层3种类型为主。按规定,这3类经济适用房的平均面积将分别控制在80、75、70平方米左右。
规定还要求,这三类经济适用房的最大户型面积分别不得突破95、90、85平方米,最小分别不得小于55、50、45平方米。开发商不得越此“雷池”。
6月6日,武汉市确定:普通住房必须符合“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等3个条件。按国家规定,普通住房购买两年后向外出售,可免缴5%的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