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5-7-27来源:楚天金报
通知规定,凡涉及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收费\(含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部门和单位,必须在企业负担卡上如实填写收费项目、标准、收费依据、收费金额等内容;如拒绝填写或不按要求填写,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可向12358举报。
另外,对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收费实行优惠政策,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减半征收,所有经营服务性收费一律不得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70%。
据悉,这些新规从8月1日开始执行,武汉市价格主管部门将会同房产主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