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房嫂”家庭收入能负担购房

发布时间:2013-3-7来源:沈阳日报

今年1月,陈秀萍实名举报田荔琴(原福建证监局副局长)及其家人名下有16处房产,福建“房嫂”迅速引发社会广泛关注,随后,中国证监会对此事介入调查。3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向媒体公布了此次事件的调查结果。

证监会称,田荔琴丈夫从1998年起担任港资公司高管,根据其公司提供的证明和调查组查询的情况,在1996年12月至2008年1月田荔琴同志及其家人购买房产期间,其家庭收入能够负担购房款。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经证监会调查,举报人反映的16处房产、店面、车位中

■2套房产为同一产权房屋

■1套房产为田荔琴丈夫陈翔在省委办公厅工作时分配的公房,已经归还

■2套房产为陈翔到港资公司工作后,由所在公司提供的资金购买

■田荔琴及家人实际购买的房产为11套住房(含陈翔所在公司提供资金购买的2套)、1个店面和2个车位。其中在2001年及2008年后,陆续转让5套房产和1个店面。

■目前,田荔琴及家人名下尚有6套房产和2个车位,除1套出租外,其余5套由本人及父母等亲属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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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房姐”被异地看押尚未移送检方

正在北京参加全国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榆林市市长陆治原表示,“房姐”龚爱爱目前正在接受司法调查,还未移送检察机关,针对榆林市内类似龚爱爱一人名下有多个户口的情况,榆林市政府部门正在进行清理。

今年1月,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龚爱爱被曝在北京拥有41套住房及4个户口。神木县当地警方对龚爱爱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进行了立案。2013年2月3日,龚爱爱在北京被专案组抓获,后在榆林市境内刑事拘留异地看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