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条例明年6月底前出台 利于开征房产税

发布时间:2013-3-29来源:亿房网

据新京报报道 国务院办公厅28日发布《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通知规定了2014年将完成的28项任务,包括发布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及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出台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出台并实施信息网络实名登记制度等。

一、2013年完成的任务(共29项)(部分任务摘录)

●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2013年3月14日已完成企业注册登记)

●制定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铁路局“三定”规定和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指导意见。(2013年3月底前完成)

●制定印发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海洋局、国家能源局“三定”规定。(2013年4月底前完成)

●严格控制新设行政审批项目,防止边减边增,今后一般不新设许可,因特殊需要确需新设的,必须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审查论证。(2013年4月底前提出并执行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具体措施)

●制定印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三定”规定。(2013年5月底前完成)

●除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有明确规定的外,取消达标、评比、评估和相关检查活动。(2013年6月底前完成)

●整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职责等。(2013年6月底前完成)

●取消一批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降低收费标准。(2013年9月底前完成)

●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提出拟取消的前置审批项目和改为后置审批的项目以及加强监督管理的措施,提出修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建议。(2013年9月底前完成)

●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制度,依法加强登记审查和监督管理。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推动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2013年12月底前完成《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行政法规修订工作)

二、2014年完成的任务(共28项)(部分任务摘录)

●基本完成清理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工作,发布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及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2014年6月底前完成)

●推动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逐步纳入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2014年6月底前提出方案)

●建立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2014年6月底前提出方案)

●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2014年6月底前提出方案)

●出台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

●出台并实施信息网络实名登记制度。(2014年6月底前完成)

三、2015年完成的任务(共11项)(部分任务摘录)

●出台并实施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四、2017年完成的任务(共4项)(部分任务摘录)

●基本建成集合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的统一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基本形成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

3月28日,新华社受权播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通知》提出,要用3至5年时间完成各项任务,规定了时间节点,彰显了加快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指向。

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的意义

2013年3月10日,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在作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说明时指出,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这样可以更好地落实《物权法》,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有效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制度,从制度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并为预防和惩治腐败夯实基础。

不动产登记条例明年出台 分析指有利开征房产税

据腾讯新闻报道 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土地、土地定着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土地和房产是民众最关注的不动产。

业内人士指,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还有一项至关重要的作用,是逼出空置房,遏制非自住房需求入市,改善楼市供求关系,有利于楼市稳定。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工程艰巨,也会有阻力,但理应尽早落地。

此外,也有分析指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推行,有利于合理开征房产税。在整体降低百姓税负的情况下,开征房产税,对稳定房价、减少投资是有好处的。开征房 产税已经多次进入全国人大的报告中,今年的人大报告中再次明确地提出了要尽快实施房产税制度的要求。而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助于推动全国房产的住房 信息联网,能避免一人在不同城市拥有多套房屋避税的情况,为房产税的全面征收提供了条件。

而此前,对于新国五条的地方细则落地条例,市场猜测纷纷,其中有消息称,深圳将实行限购与限价相结合的“双限”政策,一个说法是深圳可能从明年起开征房产税。

房地产税对于地产板块而言属利空,此前1月末,有媒体报道称北京房产税试点方案已经上报到国务院相关部门,最快上半年实施,尽管随后遭到官方澄清,但同样引发了房地产板块个股的普跌。

而对于地产股的近期走势,部分券商表示市场短期忧虑未解。民生证券地产行业分析师发表研报指出,国五条细则对新房成交量的影响尚未显现,地方细则未落地前, 市场担忧不可避免。中信建投的研报则指,考虑到国五条各地方细则近期将陆续出台,届时房地产继续承压概率大,建议继续规避短期地风险。

新华网:房产一登记 “房氏家族”无处遁形

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近日表示,我国将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和广大网民一样,e哥为此欢欣鼓舞。大家怀揣同一个梦想:希望这一制度除了“保护合法财产权”外,更能间接为“反腐”带来新气象,用阳光公开的方式,让“房氏家族”无处遁形。

备受关注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终于被提上议事日程。这其中,房产无疑是民众最为关注的不动产。e哥意识到,由于技术难题、制度缺失等各种原因,我国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尚未实现全国联网,存在多头管理、资料分散、信息碎片化等问题。一些地方为落实中央调控房价的政策,出台的限购、房产税等,也由于缺少一个阳光透明的房产信息网而效果打折。

e哥也看到,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缺位”,成了“房氏家族”可钻的制度漏洞,以非法手段攫取了大量财富。“房妹”的父亲利用职权将十几套经济适用房归于子女名下;陕西“房姐”则利用假户口在神木、西安和北京非法购置了40多套房;山西“房媳”用假的户口、身份证等,坐拥十余处房产……

随着网络反腐的不断深入,不少“房氏宗亲”在网友强大的攻势面前落败。然而,这种“点将”式的反腐毕竟缺少系统性,且网友自发搜集证据的行为也存在法律争议。

“房氏家族”根深叶茂,令众“房奴”和望房兴叹者深恶痛绝。e哥认为,其背后与房产信息系统和社会征信系统的缺失有关。一直以来,各界对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呼声强烈。

e哥想说,其实群众质疑“房氏”的焦点不在其房多,而是房多背后的“权力腐败”。一旦有了房产统一登记,相关部门可以更方便地获取证据,查查那些房产“奇多”的官员,财产来源是否可疑;通过虚假身份购买房产的,背后“猫腻”到底在哪里。

e哥期待,不动产统一登记除了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权外,可以以制度的“笼子”网罗“房氏家族”,让不合法的财产权无处藏匿,为反腐工作增添一个更有力的抓手。

附:《方案》全文

2013·上半年

减少下放一批投资审批事项

1.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2013年3月14日已完成企业注册登记)

2.制定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铁路局“三定”规定和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指导意见。(2013年3月底前完成)

3.制定印发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海洋局、国家能源局“三定”规定。(2013年4月底前完成)

4.整合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土地登记的职责等。(2013年4月底前完成)

5.严格控制新设行政审批项目,防止边减边增,今后一般不新设许可,因特殊需要确需新设的,必须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审查论证。(2013年4月底前提出并执行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具体措施)

6.制定印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三定”规定。(2013年5月底前完成)

7.制定印发机构改革中涉及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的职责调整通知 。(2013年6月底前完成)

8.减少和下放一批投资审批事项。列明取消审批的投资项目(含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原则取消的国家规划内需要审批的项目)、下放地方审批的投资项目(含 下放地方的国家规划内需要审批的项目),列明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保留审批的涉及其他地区、需要全国统筹安排或需要总量控制的项目以及需要实行国家安全审查 的外资项目。加强对投资活动的土地使用、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管理,发挥法律法规和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的约束和引导作用。对确需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 要简化程序、限时办结。(2013年6月底前发布新修订的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修改出台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办法)

9.下放一批国家采用补助、贴息等方式扶持地方的项目。国务院部门确定投资方向 、原则和标准,具体由地方政府安排,相应加强对地方政府使用扶持资金的监督检查。(2013年6月底前完成)

10.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取消和下放一批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的许可事项,取消一批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等非许可审批事项,取消一批资质资格许可事项,相应加强监督管理。(2013年6月底前完成)

11.除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有明确规定的外,取消达标、评比、评估和相关检查活动。(2013年6月底前完成)

12.减少、合并一批财政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下放一批适合地方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相应加强财政、审计监督。(2013年6月底前完成)

13.整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职责等。(2013年6月底前完成)

14.提出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等放宽工商登记条件、实行“宽进严管”的方案,提出修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建议。(2013年6月底前完成)

2013·下半年

年底前要打破行业垄断

15.取消一批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降低收费标准。(2013年9月底前完成)

16.减少一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2013年9月底前完成)

17.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提出拟取消的前置审批项目和改为后置审批的项目以及加强监督管理的措施,提出修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建议。(2013年9月底前完成)

18.逐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强化行业自律,使行业协会商会真正成为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主体。(2013年9月底前提出脱钩方案,确定一批行业协会商会进行试点,同时试点一业多会)

19.提出一批实施《方案》涉及的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修订建议。(2013年9月底前完成)

20.国务院各部门加强自身改革,大力推进本系统改革。(2013年9月底前按照《方案》精神和职能转变要求,提出加强自身改革和推进本系统改革的具体措施)

21.规范非许可审批项目的设定和实施。(2013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22.整合一批业务相同或相近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2013年12月底前完成)

23.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制度 ,依法加强登记审查和监督管理。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推动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2013年12月底前完成《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行政法规修订工作)

24.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强化宏观调控措施的权威性和有效性,维护法制统一、政令畅通。(2013年12月底前提出完善宏观调控体系的意见)

25.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维护全国市场的统一开放、公平诚信、竞争有序。(2013年12月底前商务部牵头解决一批突出问题)

26.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方式。(2013年12月底前在职责范围内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具体措施)

27.公平对待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群众健身、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 。(2013年12月底前提出具体政策)

28.推进国务院组织机构、职能配置、运行方式法治化。(2013年12月底前推进部门组织条例有关试点工作)

29.加强技术标准体系建设。(2013年12月底前提出改革完善强制性标准管理的方案,并组织修订一批急需的强制性标准)

2014·上半年

出台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方案

1.下放一批国家采用补助、贴息等方式扶持地方的项目,相应加强监督检查。出台并实施扶持地方项目及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14年6月底前完成)

2.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取消和下放一批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的许可事项,取消一批非许可审批事项,取消一批资质资格许可事项。相应加强监督管理。(2014年6月底前完成)

3.取消国务院部门对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水平评价的事项,改由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具体认定。相应加强监督管理。(2014年6月底前完成)

4.减少、合并一批财政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下放一批适合地方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相应加强财政、审计监督。出台并实施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2014年6月底前完成)

5.基本完成清理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工作,发布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及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2014年6月底前完成)

6.减少一批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2014年6月底前完成)

7.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加强监督管理。(2014年6月底前提出方案,由中央编办对方案统筹协调、提出意见)

8.推动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逐步纳入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2014年6月底前提出方案,由中央编办对方案统筹协调、提出意见)

9.加强政务诚信制度建设。(2014年6月底前提出方案,由中央编办对方案统筹协调、提出意见)

10.建立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2014年6月底前提出方案,由中央编办对方案统筹协调、提出意见)

11.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2014年6月底前提出方案,由中央编办对方案统筹协调、提出意见)

12.出台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

13.出台并实施信息网络实名登记制度。(2014年6月底前完成)

14.出台并实施新的现金管理制度。(2014年6月底前完成)

15.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体制。(2014年6月底前提出完善的意见)

16.完善依法行政的制度,提高制度质量。(2014年6月底前提出落实方案并组织实施)

17.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决策后评估和纠错制度。(2014年6月底前提出落实方案并组织实施)

18.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确保法律、行政法规有效执行。(2014年6月底前提出落实方案并组织实施)

19.深化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权力行使依据、过程、结果公开。建立健全各项监督制度,让人民监督权力。强化行政问责,严格责任追究。(2014年6月底前提出落实方案并组织实施)

20.提出一批实施《方案》涉及的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修订建议。(2014年6月底前完成)

2014·下半年

金融账户实名登记制度年内完善

21.出台并实施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2014年12月底前完成)

22.整合一批业务相同或相近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2014年12月底前完成)

23.逐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探索一业多会,引入竞争机制。(2014年12月底前总结脱钩工作、一业多会试点经验,研究提出逐步推开的意见)

24.通过修订或制定国务院部门“三定”规定,强化发展规划制订、经济发展趋势研判、制度机制设计、全局性事项统筹管理、体制改革统筹协调等职能。(2014年12月底前完成)

25.建立起维护全国市场统一开放 、公平诚信、竞争有序的长效机制。(2014年12月底前完成)

26.修订《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组织开展机构编制法制化的研究工作。(2014年12月底前完成)

27.建立健全推荐性标准体系。(2014年12月底前完成)

28.完善金融账户实名登记制度。(2014年12月底前完成)

2015

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公民身份号码成统一信用代码

1.发布新修订的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并基本完成投资体制改革。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最大限度 地缩小审批、核准、备案范围,切实落实企业和个人投资自主权。(发展改革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等有关部门负责)

2.基本完成取消和下放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的许可事项、取消非许可审批事项、取消资质资格许可事项工作,相应加强监督管理。(中央编办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监察部、法制办等有关部门负责)

3.少一批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中央编办负责)

基本完成整合业务相同或相近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工作。(中央编办会同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负责)

5.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会同商务部、工商总局等有关部门负责提出具体办法,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组织实施)

6.基本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出台实行一业多会的具体办法。(发展改革委、民政部会同国资委等有关部门负责)

7.出台并实施政务诚信制度。(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8.出台并实施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9.出台并实施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10.基本建成强制性与推荐性标准协调配套、符合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需要的技术标准体系。(质检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11.基本完成实施《方案》涉及的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修订工作。(法制办负责)

2017

基本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的国务院机构职能体系

1.基本建成集合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的统一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工商总局、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商务部等有关部门负责)

2.基本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民政部、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3.基本形成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民政部、中央编办分别负责)

4.基本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国务院机构职能体系。(中央编办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