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5-8-5来源:楚天金报
根据物权法草案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届满,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因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的外,出让人应当同意。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出让金;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家规定确定。
这表明,我们的住房有望突破70年的“大限”,这无疑有利于保障公民的私有财产权,也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给广大百姓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据悉,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最高期限: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