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满房东不再续租 房客索要装修赔偿

发布时间:2005-8-7来源:楚天都市报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房东要求收回门面,而承租方以投入大量装修费为由拒绝搬走。多日来,市民王女士与梁女士均为此大伤脑筋。

王女士说,去年7月31日,她将汉口劳动街附近的一套门面租给梁女士,双方签订合同,约定租期为1年。目前租期已满,她要求收回门面,但梁女士坚持要续租。双方协商多次后,梁女士称,退房可以,但必须赔偿其装修费用。王女士说,根据合同规定,她不应负有赔偿责任。


前日下午,记者联系上梁女士。她说,当初她明确表示希望长期租用,之所以只签了一年的租期,是因为王女士口头承诺会续租,否则她不可能投入1万多元装修。现在生意刚有起色,王女士却违反承诺,至少应当承担部分损失。


武汉某律师事务所康华律师说,根据合同规定,梁女士不应索要装修赔偿;但她如能提供王女士承诺长期将门面租给她的证据,可追究其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