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5-8-10来源:房地产时报
据沪上某大型房贷公司的负责人透露,最近,他与有合作关系的几家银行房贷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多次业务研讨,对突破二手房贷款中房龄、面积限制已基本达成了共识,下一阶段将商议具体实施的细节。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银行要推出此举的原因在于两点:一是,多家银行统计违约案例时发现,违约率与房子的大小、新旧没有必然的联系,也就是说,购买40平方米房子的借款人并不比购买100平方米房子的借款人违约率高;二是银行在处理违约案例时,不管房子的大小和新旧如何,其处理难度基本没有差别。目前绝大部分的违约案例最后都是协商解决的,银行行使抵押权强制处置房产的案例几乎没有。
某国有商业银行房贷部负责人介绍说,我国银行审核个人房贷放款条件时,主要有两道关,一是看人,即审核借款人的信用关,二是看房,即落实房产的抵押关。一直以来,银行更注重的是抵押关,认为只要房子抵押没有问题,借款人的信用好不好问题不大,一旦出现违约,银行握有房产,风险也不大。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变化,房价可能出现回落,房产贬值的风险大大增加,此时,对银行而言,借款人的信用就显得更加重要了。今后,信用重于抵押,可能成为银行业内的共识。对信用好的借款人,不但会放开对房子的限制,还可能在贷款成数、贷款利率方面给予优惠。
事实上,虽然前一阶段沪上银行都收紧了房龄长,面积小的二手房贷款,但并没有完全卡死。据记者调查,房龄10年以上的二手房贷款早已松动,一家房贷公司做成的房龄最长的借款单子是21年。不过,这样的案例比较少见,大多由银行内部掌控。
业内人士大多认为,银行通过严格审核借款人信用,放宽老房、小房的贷款限制,不但能增加银行本身的业务量,对中低收入市民尽快改善居住条件也有积极的作用,更重要的是有利于我国信用社会的早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