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最低收入居民家庭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将出台

发布时间:2005-8-14来源:武汉晨报

昨日,记者采访市房产局了解到,新的《武汉市最低收入居民家庭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已修订完成,经市政府批准后即可出台。

按照新《办法》,凡租住公房且低保资格满一年的家庭,都可享受租金减半政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6平米的低保家庭,还可获得每人每月每平米7元的租金补贴(限补贴至10平米)。


另悉,我市今年200套廉租房计划已出台,分别是江岸区35户,江汉32户,桥口32户,汉阳25户,武昌40户,青山20户,洪山16户。目前,市房产局已在市场上收购了100余套住房,并订购了100余套经济适用房,供低保户租赁。即日起,各无房低保户可向社区或街道提出租房申请。


为防止房价上涨加大廉租房源成本,市房产局今年内还将追加订购经济适用房400余套,并向市场购买500余套住房作为廉租房储备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