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8-29来源:亿房网
该区于2009年启动东湖大道延伸段征地拆迁建设工程。该条大道西连夷兴大道、平湖大道,东接发展大道,是夷陵老城区与新区、老城区与主城区有效对接最便捷、最通畅的一条通道,是夷陵城区连接发展大道的又一条大动脉。
自东湖大道开工建设以来,多数被征地拆迁户积极支持征地拆迁工作,现已基本完成了路基施工。但由于所处该路段的陈某和魏某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私自搭建了家具厂,经征地拆迁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协商,仍未达成搬迁协议,成为阻碍东湖大道顺利施工的“拦路虎”。
7月19日,夷陵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依法下达《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决定书》。通过开展依法打击违法建筑物的宣传教育和执法人员多次上门做耐心的思想工作,陈某和魏某终于配合执法部门拆除违法建筑。8月21日,夷陵区城管等部门采取联合执法行动,拆除了这两栋违法建筑物。
征迁拆违责任追究办法出台
为有效推进征迁拆违“百日专项行动”,该区制定出台征迁拆违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等方面突破,集中动员相关单位或个人主动自拆,确保征地拆迁、房屋征收和控违拆违工作顺利进行。
该区建立区级领导包项目、包区域、包部门系统,区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包本系统干部职工,乡镇(街办、开发区、试验区)干部包村(社区),区直单位干职工包直系亲属,村(社区)干部包组包户的责任体系。建立违法建设举报奖励机制,对居民举报的违规建设行为,经查证属实且先于执法队员和信息员发现的,以面积为标准,对第一举报人给予奖励。
该区严格落实“一把手”管人、巡查管控、依法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对本地本单位干部职工违建行为管理不力、干部职工及家属在征迁征收工作中恶意要价、对违建行为巡查不力、不认真履行审批职责、违反规定批准项目建设、随意为被拆迁人及有关人员办理户口迁入、转移登记、行政许可等手续、违反规定办理发放各种证照、出具虚假报告或予以验收、违规向违建项目供水、供电、供气,以及为违法建设单位和个人说情、打招呼、写条子干扰查处工作、组织参与或授意家属、亲戚、朋友妨碍、阻挠对违法建设执法和非正常上访等行为,将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责令辞职等组织处理,特别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