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5-8-26来源:楚天都市报
武昌区规定,在居民住宅楼内(含新建小区),从即日起严禁新办小餐饮、废品回收、五金石材加工、卡拉OK、机动车修理等经营项目,相关职能部门在接到举报2个工作日内必须制止、查处或取缔,否则将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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