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12-4 16:43:10来源:三峡商报
什么是小产权房?
近期以来,“小产权房”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可是对于“小产权房”的定义,并不是所有市民都能够熟知,那么什么是“小产权房”呢?
徐强告诉记者,“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对于“小产权房”的定义既不能理解为没有产权,也不能理解为不能够交易,需要分情况处理,区别对待。
宜昌市面上的“小产权房”有哪几类?
“一是农民宅基地,二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修建的房屋,三是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占有耕地等其他土地的非法建筑”,对于“小产权房”的分类,徐强指出上述三类。
然而,这三类“小产权房”又各有什么特点呢?徐强解释道:“这三类‘小产权房’各有不同应该区分对待。”
第一类是农民宅基地,这类“小产权房”是可以转让的,但只能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进行转让,即受转方必须与转让方的户口在同一个村委会,且转让时要获得村委会的批准同意。
第二类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修建的房屋,这类房屋多为当地政府为征地拆迁所修建的村民安置房,这类房屋也只能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进行转让,且转让时也要获得村委会的批准同意。
第三类是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占有耕地等其他土地的非法建筑,这类房屋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在国家进行土地征收时也不会予以补偿。
市民如何区分“小产权房”?
徐强提醒广大市民:“市民在购房时,应向房主索要并查看房屋产权证,如果房屋产权证上备注该房屋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则该房屋为我们通常所说的‘小产权房’,需谨慎购买。如房主不能提供房屋产权证,市民可到当地土地部门进行查询、核实。”
如果市民不慎购买了“小产权房”,该如何处理?
徐强告诉记者:“‘小产权房’是不允许对城市居民销售的,如果市民在房屋交易的时候不慎购买了‘小产权房’,可视该购房合同无效,可申请相关监管部门协调处理。”徐强还提醒广大市民:“一些非法修建的‘小产权房’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市民请勿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