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坚持土地“供应—处置”两手抓

发布时间:2013-12-27 16:54:48来源:亿房网

     一、加快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供应。加大对新增建设用地的供地率、投资强度和地耗水平的监测力度,对年度土地供应率低于60%的区域,采取暂停建设用地报批、下达加快土地供应通知书等措施加快土地供应。

二、加大闲置低效土地处置力度。该市国土资源局与市监察局联合下发《关于违法违规用地清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对闲置土地进行全面清理。对投资强度无法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取消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对到期仍未动工项目给予提醒,预防出现新的闲置低效用地;对既有闲置低效用地采取实地查看、约谈项目负责人、重新约定动工时间、挂牌督办的方式,加快推进闲置低效用地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