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15 15:02:13来源:亿房网
据介绍,此前大学毕业生要落户宜昌,必须是购买新房,或毕业分配才行,且后者是挂靠“人才交流中心”或单位集体户口。根据通知,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凭文凭、单位签订的就业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以及房产证(包括二手房)或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即可在所属派出所办手续。
宜昌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全日制大学生申请人不需买房也能落户,但房屋租赁合同仅限挂靠社区集体户,目前单独立户仍只有买房才能享受。新举措的意义在于,外地大学生在宜落户后,可促使他们扎根,同时,还能吸引一批优秀大学生来宜创业,为建设现代化大城市储备人才。
为了让办理者少跑路,宜昌市公安机关承诺,对符合条件的,一律及时办结;对证明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书面告知。
落户对象:应往届大学生都适用
根据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毕业生在宜就业创业的通知》要求,新的落户政策适用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就业的往届毕业生。据公安机关调查显示,我市每年在各人才交流中心挂靠集体户口的大学生有数千人,2013年达到2000多人。
公安机关:40个工作日内办结
据了解,办理地点包括市内所有公安派出所,办理者可选择就业地或者居住地所辖的派出所。公安机关承诺,将对符合条件的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审核审批,及时办结,而在我市城区办理的时间是40个工作日内,在县市区是30个工作日内。对证明材料不齐全的,为了不让办理者多跑路,公安机关将会一次性书面告知。
凭毕业证等四样材料办理
据了解,符合条件的办理者必须提供4样资料方可办理入户,一是本人申请、二是高等院校毕业证书、三是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四是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同时,简化在宜国有大中型企业内部职工调动入户手续,免去从前要到相关职能部门跑腿提供证明,今起凭单位人事部门的调动文件、本人申请、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就能直接办理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