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3-14 11:10:07来源:荆州晚报
14对假夫妻
套取住房公积金50多万元
今年2月27日,一份来自荆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报案材料送到沙市公安分局。案情一经披露,顿时引起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
报案材料中声称,荆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在办理一项提取个人公积金业务时,发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有造假嫌疑。中心进一步梳理排查后赫然发现,从今年1月2日至2月25日,共有14人通过伪造身份证、结婚证,虚构购房行为,在管理中心骗取公积金五十三万七千四百元整。
在管理中心提供的报案材料中,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其实并不高明。或许是出于节约成本的考虑,犯罪嫌疑人竟然安排两名女子重复多次与人假扮夫妻,制作假结婚证。其中,女子阿萍在一个多月时间里,分别与5名男子“结婚”, 以个人在异地购二手房的名义,帮助这5名男子共套取住房公积金十四万八千一百元。而另一名女子阿芳也采取同样的方式,分别与6名男子“结婚”, 共套取住房公积金二十四万零六百元。只是在与最后一名男子阿金合作时,被管理中心 发 现,支 取 未 成功。另外,该团伙还安排男子阿虎分别与3名女子假扮夫妻,帮助3人共套取住房公积金十四万八千七百元。
一个女人多次“露脸”事情败露
民警智钓“代办”人
通过对当事人阿金的审讯,民警了解到阿金是通过随处张贴的“牛皮癣”小广告,认识一个专门帮人套取住房公积金的武汉男子阿国的。在电话里,阿国声称可以通过他安排的一系列操作,顺利地帮助阿金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套取他个人账户上的公积金。而阿国收取的报酬则根据当事人套取公积金的金额收取4000元—6000元不等。
阿金相信了阿国的话,并承诺事成以后给阿国4500块钱。然而,当天当他拿着与阿芳的“结婚证”去办手续时,照片上阿芳的样子却引 起 了 工 作 人 员 的 怀 疑。因为这个女人的照片在最近的一个多月时间里,已经连续出现了6次。事情就这样败露了。
阿国人在武汉,为了将他“钓”到荆州,民警做通了阿金的工作,让他配合警方,以给阿国报酬的名义,给阿国打电话,让他到荆州来当面付钱给他。3月6日上午10时,接到阿金电话的阿国兴冲冲地出现在荆州市住房 公 积 金 管 理 中 心 门 口。正当他准备接收阿金的报酬时,早已蹲守在旁的民警突然出现,当场将其擒获。在阿国随身携带的背包里,民警发现了大量的背面有不干胶的小广告,上面印着“全 省 公 积 金 提 现,15071004777,万先生。”阿国交代,这些都是他找人印制的,准备在街面、小区等地方张贴的小广告,号码是他的手机号码,万先生是他面对客户用的假名字。
据了解,阿国,湖北黄冈人,住武汉,无业,今年46岁,以前曾在武汉帮人“代取”公积金,2013年底开始在荆州从事这种“代办”业务。
公积金应专款专用
骗取属违法行为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虽然都归职工个人所有,但必须专款专用,是职工用以解决个人住房问题的专用资金,只有满足规定的条件和情形才能提取使用;如果职工在职期间没有利用公积金购买住房,中心会在其退休时连本带息将公积金返还职工。
荆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上述犯罪嫌疑人通过使用伪造的证件、公章、发票等手段骗取住房公积金,并从中牟利的行为已涉嫌违法犯罪,触犯了我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严重扰乱了我市住房公积金的正常管理秩序。
骗取公积金后果严重
民警提醒切勿因小失大
近年来,全国骗取住房公积金案件时有发生,相关部门已开始对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进行专项清查、打击。市公积金中心将对骗取住房公积金当事人发出退款通知,对未按要求返还公积金的,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等单位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切勿相信公积金“代取”广告,如果有骗取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发生,请尽快纠正,不要因一时糊涂,“赔了夫人又折兵”。此外,如有职工发现类似违法行为,希望能及时告知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