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3-14 11:11:02来源:黄冈新视窗
2011年6月份,嫌疑人侯某在浠水县清泉镇南城开发区进行小产权房开发时,与受害人郭某签订购房合同,将该处开发的一单元房卖给郭某,并先后收取购房款10万余元。
不久,为了缓解资金困难,侯某又将该房卖给叶某并交付使用,“一房二卖”,涉嫌合同诈骗犯罪。
今年初,浠水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受理该案后,立即对侯某布控。3月7日晚,侯某在清泉城区一宾馆内入住时被民警抓获。
目前,嫌疑人侯某已被刑拘,此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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