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3-14 15:26:52来源:黄石日报
会上,专家组对我市城市总体规划成果提出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意见。同时,专家组就进一步明确黄石城市发展目标和科学界定城市性质,完善社会、经济、环境和城乡建设各方面的目标,并对未来中心城市的地位进行更科学明确的表述。
专家组表示,黄石还要更加注重与周边地区,特别是与江北散花及大冶的协调,预留好与黄冈江北地区对接通道。并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尤其是黄荆山以南新区的规划布局,注重职住平衡,保护控制大冶湖滨湖地区生态环境。
据悉,我市新修编的城市总规明确将通过“84”组团发展将黄石建设成为鄂东特大城市,并强化武汉城市圈副中心城市地位,将我市培育成长江中游区域交通枢纽、区域商贸物流中心、区域先进制造业基地、区域教育文化中心和创新高地,同时构建黄鄂黄城市协作区,引领区域发展。
在此发展战略的指导下,新的城市总规提出,我市经济发展将坚持“生态立市”与“产业强市”并举,构建沿江综合区等6大生产力布局格局;构筑“绿心、绿廊、绿楔”的生态框架模式,“六楔渗城,两脉通廊”的黄石生态空间结构。将打造“一主、两副、三组团、三轴多走廊”的城乡空间布局,形成“一脊两翼、对接区域”的开放型空间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