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3-25 17:16:31来源:东楚晚报
如今,是打开房门清理房客物品,然后收回房子?还是再继续等下去,直到房客出现?冯解岚进退两难。
房子出租四年多,相安无事
上世纪九十年代,冯解岚向冶钢集团申请到了一间五十平米、两室一厅的租赁房,每月31元房租。2008年,冯解岚因心肺功能不好,常常要到医院治疗。可是位于马家嘴的租赁房太远,看病不方便。于是,老人便搬到位于八卦嘴儿子家中。
房子闲着也是闲着,冯解岚便将其挂到一个房屋中介。2008年7月1日,一个60岁左右姓尹的男子租下了房子。双方达成约定:每月房租120元,水电另算,房租按季度结算。随后的四五年中,尹先生虽然也出现过拖欠房租的情况,但后来总会补上,总体还算相处和谐。
房客称外出打工,就此失联
“2013年2月是最后一次交钱,也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冯解岚说,去年2月,尹先生说他要外出打工,可能几个月都不回,但他继续租房。
去年年底冯解岚猛然想起,尹先生已经有大半年没有和她联系了。冯解岚专门赶到马家嘴。房里没有人,街坊邻居也很久没见他回来过,尹先生的电话也停机了。她还写了字条塞到屋子里,始终没有回音。
从去年年底到现在,冯解岚一直没有尹先生的消息。
“欠下的房租和水电费加起来已有近2000元。”冯解岚很纠结,是该继续等下去,还是应该将房屋收回?如果收回房子,尹先生的物品怎么处理?万一他回来说东西少了,又该怎么办?
律师建议找公证,保存物品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湖北元初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勇。他分析,如果按照正常法律程序,老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进行公告,只要尹先生一出现,法院就可强制执行,要求尹先生缴清所欠费用。“如果要通过司法程序,需要付出一定的精力、时间和费用。无论从哪方面来看,这对于老人来说划不来。”
胡勇建议,冯解岚可以在大门上贴一个告示,要求房客在规定的期限内联系,并在此期限内将所欠房租、水电费补齐,逾期则将解除合同。一旦超过这个时间,可请专业开锁公司打开大门,同时邀请社区工作人员作为公证,现场对房客的物品进行清点、封存,然后签字备案。最好能将全过程用摄像机录下来,作为视频证据。
“这样做成本不高,房客物品清理好后,冯婆婆便能自行决定房子如何使用。”胡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