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4-18 15:40:43来源:长江日报
通知明确检查范围为,各级城市及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居民住宅以及所有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
根据通知,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四项,分别是:城市老楼危楼安全状况。已入住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的房屋质量安全状况。城市老楼危楼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及城市老楼危楼管理维护状况。对在建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工程质量安全进行全面监督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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