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5-9-21来源:楚天都市报
梅小姐今年30岁,是武昌八一路银海华庭物业管理人员。7月18日上午9时许,业主潘某开车欲进地下停车场,由于不符合小区规定,遭到保安阻拦。梅小姐闻讯前去协调,被潘某击中头部,左耳膜穿孔,经法医鉴定为轻伤。7月28日,梅小姐以故意伤害罪将潘某诉至法院。她说,我要向他讨个“说法”,讨要“人格尊严”。
昨日上午,武昌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庭审,潘某终于垂下头,当庭向梅小姐道歉,并同意赔偿对方医药费、误工费等1.7万多元。此时,坐在原告席上的梅小姐,眼睛湿润了……
昨日,武汉近20家物业公司负责人赶到法院旁听。江岸区物业管理协会秘书长蔡农旗说,物业管理是服务性行业,工作人员被打的情况在业内比较普遍,但物业公司不愿与业主为敌,一般私下协调解决。像这样对簿公堂的,非常少见,在行业中有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