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5-9 17:14:53来源:长江商报
据新华社电 作为为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重要一步,国土资源部8日发布信息称不动产登记局正式挂牌成立,这标志着我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正式组建。
记者8日从国土资源部获悉,国土资源部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的通知》说,根据《中央编办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和《中央编办关于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人员编制有关问题的批复》,在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承担指导监督全国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职责。
国土资源部负责人指出,不动产登记局挂牌成立,标志着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正式组建,不动产登记“四统一”工作(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迈出了坚实一步,为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不动产登记大事记
根据2007年实施的《物权法》,“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013年3月出台的 《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2013年11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
2014年1月21日,中央编办发布《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国土部被赋予“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职责。
2月28日,中国政府网公布《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同意建立由国土资源部牵头的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