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别墅小区会所变养老院 业主觉得“不吉利”

发布时间:2014-9-5 16:53:10来源:楚天都市报

    昨天,江夏庙山远洋庄园业主周先生反映,小区开发商未经过业主同意,将小区两处会所租给第三方,改造成养老院和商业设施。对此,小区一些居民们很不满,认为此举侵犯了业主的权利,会影响他们的生活。

周先生介绍,2011年他在远洋庄园内购买了一套别墅,看中的就是小区环境优雅、安静,会所等设施齐全。然而一个星期前,他看到会所正在改建施工,这才得知小区两处会所已整体出租,其中一期会所将改建成养老院,三期会所也将开发为商业设施。“这样一来,为居民服务的会所就没有了。”周先生说,他觉得开发商未经业主同意,就将会所出租的举动不可接受。另一位业主孙先生则称,他对会所改建成养老院持反对意见:小区里老人很少,养老院基本是对外服务的,而养老院内不可避免会出现老人去世的情况,这让他和一些邻居觉得“不吉利”,“我们在此买别墅,就是希望能有一个舒适的环境,怎么能在小区里建养老院呢?”

记者在现场看到,一期会所已有建筑工人在施工,会所二楼已被隔成单独的小间。三期会所暂未动工。

记者找到开发商远洋地产相关负责人。远洋地产武汉公司客户关系部总监代先生介绍,该小区物业是远洋公司的下属单位,由于小区超过30%的业主不缴纳物业费,为了弥补物业费缺口,公司才出租会所。远洋庄园项目负责人周先生说,根据售房合同,开发商享有小区会所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因此他们将两处会所进行了出租,但没想到不少业主们对此表示了反对意见。他们将征求业主意见后,再决定工程是否继续。

湖北光谷律师事务所律师童强认为,开发商拥有会所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出租会所在法律上并不存在问题。但在情理上,开发商还是应考虑广大业主的感受,尽力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体现开发商的社会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