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5-9-28来源:武汉晚报
通过一家房产中介,这位购房者看好了一套二手房,对价格、环境比较满意,并迅速交了1万元定金给中介。没过几天,卖房者觉得房价低了,暂时不想卖,单方面毁约。
当即,这位购房者要求卖房者不仅退1万元定金,还要赔偿1万元违约金。卖房者则坚决不赔,并称“自己从未收到过1万元的定金,就不存在赔偿1万元的道理”。
何新权说,这位购房者是交了1万元的定金,但钱交给了中介,而卖房者并没有把这套房子给中介代卖,只是让中介做信息发布,卖房者就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他说,购房者在交定金时一定要问清楚,房子到底是房主自己卖,还是委托中介卖。如果是房主自己卖,定金就要交给房主,如果是委托中介代卖,就可把定金付交给中介,这样才能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