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5-10-13来源:武汉晨报
即日起,我省年满16周岁的公民本人或未满16周岁公民的监护人持《居民户口簿》,可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发的第二代身份证装有智能芯片,储存有居民的基本信息,其收费标准为:申领、换领每证20元,其中制作成本5.5元,芯片8元,证件发放和雇佣人力费6.5元。另外,丢失补领、损坏换领每证40元,临时居民身份证每证10元。
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照相将只录取人像信息,不出照片,所需费用将由各地政府承担。发现违规现象,市民可拨打省公安厅举报电话:62122636。
据悉,2006年6月底前,全省停止“第一代身份证”的制作和发放,现有的身份证在有效期内依然有用。预计我省将有5500万人换领第二代身份证,在2008年底全部换发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