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亿住房公积金监管缺位

发布时间:2005-10-17来源:新京报

一年多来,住房公积金正进入一个风险“爆发期”,河北保定、广东佛山、湖南郴州和衡阳等地相继发生数亿元住房公积金被挪用案件。


据央行报告,截止到2004年末,个人公积金住房贷款余额达2096.2亿元,除去个人住房贷款和购买国债,全国仍有沉淀资金2086.3亿元。

报告认为,住房公积金支持中低收入者效果不明显,而收益归属需明确。


“可以考虑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改造成金融机构。”10月12日,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公积金问题专家汪利娜对记者表示。


刚刚过去的9月,公积金问题再一次引起人们的关注。先是9月22日媒体披露湖南衡阳2.53亿元住房公积金被挪用,衡阳市住房公积金主任刘向阳被批捕。


一年多来,住房公积金正进入一个风险“爆发期”。就在衡阳案件前后,河北保定、广东佛山、湖南郴州等地相继发生数亿元住房公积金被挪用案件。


接着是9月28日,审计署发布的第28期审计公告称,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由于违规使用专项住房资金被审计署点名。


同期,新华社引述央行发布的最新报告称,住房公积金存两大问题:一是支持中低收入者效果不明显,二是收益归属需要明确。


“案件频发关键在于监管缺失,而后者又源于对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错误定位。”汪利娜说。


五千亿公积金监管缺位


9月22日,《中国青年报》率先披露衡阳2.53亿元住房公积金被违规挪用案件,住房公积金的安全问题再一次引起公众注意。


在此前后,广东佛山南海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挪用上亿住房公积金案一审宣判。南海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被判犯“单位受贿罪”。


“作为负责公积金安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反倒成为公积金安全的最大威胁。”上海华东政法学院社会保障问题专家方乐华表示。


所谓住房公积金,是指各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一项制度。


作为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内容,住房公积金制度始立于1991年。其时,上海借鉴新加坡经验,在全国率先建立住房公积金。随后,北京、天津、江苏、浙江等地也相继效仿。


在取得一定成效之后,1994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将该制度在全国推广普及。


据央行2005年8月发布的《2004年房地产金融报告》显示,截至2004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为4893.5亿元。实际缴存职工人数为6138.5万人,占在岗职工人数的58.4%。


由于住房公积金带有强制储蓄、互助合作的性质,资金最终还要归本人支配,用于住房或退休后提取,故设立一个专门的机构对其进行管理,并进行安全运作就显得格外重要。


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运作机制。


其中,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监管,则由建设部门牵头,会同财政、审计、银行进行。


不过据业内人士分析,作为托管银行,只能听从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指令,至于指令是否合乎规则,银行没有责任和义务进行过多考虑。而银监局对类似专门账户的监管也只是账面的定时查账,对查账期间的资金流动起不到实质的监督作用。


尽管2002年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工作会议规定了住房公积金中心每年要向财政部门递交财务报告,但是这种静态监督也无法做到对住房公积金的资金实行实时监督。


“这种多头监管的实际后果就是没有监管。住房公积金形成一个封闭的运行系统,如果内控机制进一步失控的话,则问题的发生也就不足为奇了。”方乐华分析说。


对此,央行在《2004年房地产金融报告》中建议,应成立专门的监管机构,来对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