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5-11-14来源:楚天都市报
据悉,目前,经济适用房在土地供应方式、建设进度、建设成本等三个方面出现了一些“新情况”。
武汉市房产部门称,此前江城的经济适用房多以开发企业自带或自购存量土地为主,这种方式的优点是进入开工建设期较短。而今年该市开始对经济适用房供地实行招标制,招标确定的地块,仅企业资产处置、职工安置、居民拆迁、相关审批手续等前期工作的耗时一般就有10个月左右。这样,市场供应的滞后期便有所延长。
还有业内人士称,经济适用房的社会保障性、商品性,让其在国内的局面现在有些不尴不尬。
上周,建设部原副部长宋春华在武汉的一次会议上称,经济适用房的双重性身份,以及具体操作过程中出现的一些不规范,使其今年以来在国内饱受非议。一些地方甚至传出取消这一制度的呼声。这已影响到了某些地方政府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