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5-11-21来源:长江日报
买二手房别只顾办理房屋产权过户,而忽略了水、电、气等配套设施的过户。昨日,汉口的王女士致电本报,讲述她在这方面遇到的麻烦。
前不久,王女士在常青花园买了一套二手房,住进去没多久,突然接到供电部门通知单,要她交纳所欠的电费及滞纳金共1000多元。王女士一愣:当初卖方不是都结清了吗?
后来,王女士调查得知,当时对方虽给她看了交费单,但做过手脚,她也未到供电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王女士拨打卖方电话,但对方要么不接听,要么找理由避而不见,她只好自己先把钱交上。
据了解,除一些新建小区住户沿用了开发商办理的“×栋×单元×室”的户名外,大部分居民的自来水、供电、燃气、有线电视、宽带、电话等生活配套设施都是本人开户。
据业内人士建议,二手房买卖中,买方最好办理水、电、气等方面的过户手续,因为在办理过程中,相关部门都要求户主必须先结清欠费,对方做的手脚就会露馅,并且过户后也方便自己以后办理报停、再过户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