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命掩盖的房价成本 是开发商“难言之隐”

发布时间:2005-11-29来源:解放日报


  西方有句谚语:“上帝拼命要掩盖的,就是世人迫切想知道的。”用这句话来形容眼下正闹得如火如荼的“公布房价成本”之争,也许是挺贴切的。


  对房价成本予以公布,究竟是还购房者知情权,还是侵犯了开发商的商业秘密?这一点,该由法律而不是开发商说了算。


  背景


  前段时间,福州市物价局向社会公布了福州的商品房平均成本。根据测算,福州市市区商品房平均开发成本约2160元/平方米,社会平均利润约1400元/平方米。经统计,当地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利润率平均约为50%,最低的超过20%,最高的超过90%。房地产开发商的暴利一经公布,立即在当地引起极大的震动。


  一石激起千层浪。时隔不久,江苏、浙江等地也传出要公布房价成本清单的消息。杭州市计划从11月1日起向社会公布开发商楼盘的土地价格。而更早些时候,江苏省物价局也承诺物价部门将定期测算并公布江苏的商品住宅房的社会平均成本。


  公布房价成本清单的做法,很快在全国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有关部委予以回应和支持,认为公布房价成本清单,还购房者知情权,非常有意义。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负责人明确表示,“公布房价成本清单,还购房者知情权,消费者就能根据真实、全面的信息作出理性判断,形成的房价也会更趋理性。”国土资源部还指出,今后,坚定不移地公开房价成本信息,将是国土部门政务信息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和重大举措。


  然而,对向社会公布房价成本的做法,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却提出了质疑甚至表示反对。一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老总就认为,目前各楼盘的各项销售指标通过网络很容易查到,如果再公布成本,房地产商将没有任何秘密可言。对比一些工业生产企业,他们的产品成本、库存等数据都是商业秘密,房地产企业也是一样的。所以,公布这些信息,是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有的开发商还表示,房屋供求关系决定房屋市场价格。所以只要房子能卖出去,再高的价格也是合理的。


  房价成本该不该公开?公布房价成本清单,究竟是维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还是侵犯了房地产开发商的商业秘密?


  说法


  解放周末:从法律上讲,到底什么是商业秘密?


  富敏荣(新文汇律师事务所主任、本版聘请的“十大律师”之一):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商业秘密是一种知识产权,指那些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应当具备:秘密性、经济性、实用性和采取保密措施等四个基本特征。具备这四个特征的技术和信息,都有可能成为企业的商业秘密。可见,商业秘密存在于企业的方方面面、存在于它的产供销各个环节。同时,商业秘密在企业中又是不断产生、不断消亡的。


  解放周末:那么,公布房价成本究竟是否如开发商所言,是一种侵犯他们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


  富敏荣:就房地产行业来看,房价成本有高有低,它取决于房地产开发商各自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能力等。在一定程度上,房价成本的控制会直接影响到房屋出售的价格,进而影响到开发商的利润率,因此大多数开发商都对自己的房价成本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从这个角度而言,房价成本,确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秘密。


  但是,公布房价成本,并不意味着企业的商业秘密就受到了侵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要求企业公布其房价成本的情况下,此类信息将丧失其作为商业秘密的根本特性———秘密性。此时,相关的房价信息就不再属于企业商业秘密。对其予以公布,自然也不存在侵犯商业秘密的问题。


  事实上,我国《价格法》已明确要求经营者在定价时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以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作为定价的基本依据,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而从政务信息公开的角度讲,政府公布房价中由自己控制的那一部分成本,更无可厚非。在法律有相应规定的情况下,商品房的社会平均成本,已不是什么行业或者企业秘密,而是应为社会所了解的公共信息。


  可见,公布房价成本,并不侵犯企业的商业秘密。站在消费者的角度,公布房价成本,反而有利于消费者知悉自己所购买的商品房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是一项旨在维护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之举。


  解放周末:据报道,开发商不愿意公布其房价成本,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一些开发商的成本账簿里,常有些拿不上台面、见不得阳光,无法向公众交代清楚的“模糊成本”,如项目“公关”费用等。难怪房价成本往往会成为开发商的“难言之隐”,无论如何也不肯公之于众。


  富敏荣:越是这样,就越需要我们对房地产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采取类似“公布成本清单”的做法,以监督经营者的市场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市场竞争环境的公开、公平、公正。


  链接 九成网友:公布房价成本不侵权


  近日,就“公布房价成本是否侵犯开发商商业秘密”等问题,进行了一次大型调查。调查共有1745人次的网友参加。统计结果显示:90%的受访网友认为“公布房价成本并没有侵犯开发商的商业秘密,开发商应该给予购房者更多的知情权”。其余问题的调查结果如下:“是否有必要公布房价成本”?94.13%的网友认为有必要;4.95%的网友认为没必要。


  “公布房价成本能否撼动高房价”?1141名网友认为肯定能撼动;204名网友则认为这不会影响高房价。


  “公布房价成本能否使开发商的利润透明化”?61.37%的网友认为能够起到这个作用;其他网友认为“不好说”。


  公布房价成本:媒体众说纷纭


  新华社:政府不但要让房产商吐露自己的成本,还要加大干预的力度,比如说加大经济适用房的比重,综合运用税收金融杠杆等等,只有这样,老百姓安居乐业才有戏!


  《广州日报》:要想顺利公布房价成本清单,使老百姓得到实惠,先要解决“县官”和“现管”的关系。只有政令畅通了,上行下效,政府“有形之手”的巨大作用才能真正凸显出来。


  《法制日报》:开发商不同,商品房的价格成本也就不同。所以公开的价格成本顶多是一个参考价。再说,房价成本涉及房地产公司的商业秘密,政府从中插一杠子,愣要人公开,既侵权又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