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5-12-27来源:武汉晚报
去年6月,市民刘先生与武汉铁路房地产总公司签定合同,购买“中力名居”住房一套,对方书面承诺“公共绿地面积为30%%,室内卫生间修建集中排风道”。随后,他依约交清了房款。
5个月后开发商交房,但刘先生惊讶地发现,位于室内的卫生间呼吸困难,合同承诺的集中排风道不见踪影,他进一步调查发现小区的绿地面积也“缩水”了1569平方米。
在多次找开发商协商无果后,刘先生联合43名业主在今年元月告上武昌区法院,要求判令开发商履行合同。
立案后,法官多次走访了规划和园林部门,并前往现场进行勘查。
法官发现要增建集中排风道必须腾空整栋住宅楼,这不仅对已装修入住的业主造成装修上的损失,又可能危及住宅楼安全。而小区绿地也不可能通过拆除部分建筑来解决,因为地面建筑均已经过规划审批且业已建成。
审理中,开发商愿意赔钱或采取其他方式进行补救,被业主们拒绝。由于履行合同存在法律和事实上的障碍,而44名业主均不愿意变更诉讼请求,武昌区法院不得不判决驳回业主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