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6-2-9来源:楚天都市报
李所抱怨的门面转让费,是除房租外,门面的前一任使用者向其加收的一笔额外费用。时下,这一做法似乎成了武汉门面市场的一个不成文的“行规”,很普遍。
记者了解到,转让费中的“水分”相当大。刚在胭脂路租下一门面的刘先生说,门面的年租金才4万多元,转让费竟然开口就要5万元。多次讨价还价后,转让费以1.6万元成交。
记者从此间一些二手房中介公司那里了解到,在利益的驱动下,门面房转让现在竟然成了一些人的“职业”,价格越炒越高。
武汉市物价局人士称,门面转让费完全属市场行为,双方“你情我愿”,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