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天拿产权建委自套紧箍咒 开发商反应迟缓

发布时间:2006-2-16来源:北京现代商报

 春节期间,由北京市建委印发的《房屋权属登记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让节日里的京城楼市多了几分不平静。虽然关于房屋权属登记,即房产证登记的办理时间问题,业内已经有过多次的探讨。新北京楼市周刊也曾经在2004年中旬,建设部出台《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强硬规定开发商必须在预售商品房交付使用90天内为业主办理完房产证时,进行了深入的报道。

  如今,产权证办理的时间期限再次被予以规范和强调,而这次的统一规范和要求是否又能进一步解决“产权证难办”这一老大难问题?业内的反应又是如何?近日,本刊记者再次就该话题进行了调查采访。

  在此次北京市建委印发的规范中,首次就北京市房屋权属登记的内容、期限、种类、收件标准、表格规范等内容进行了统一规范和要求。其中引人关注的房屋权属登记期限中规定,凡是符合登记条件、各项证明文件齐全的新建房屋,房屋初始登记、抵押登记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发放房产证。同时强调相关部门将据此规范开展工作。

  与建设部在2004年中旬出台规定不同的是,此次市建委针对的对象不是开发商,而是“自家人”。前者的规定是强制要求开发商必须在无特殊约定的情况下,自预售商品房交付使用后90天内,为业主办理完房产证,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而后者则是要求建委相关部门按新规范开展工作,保证在各项证件齐全的情况下,30个工作日内完成房产证的发放工作。

  对于这一变化,业内人士表示这是建委相关部门提高自身办事效率的一种表现,毕竟之前业内呼吁有关部门简化房产证办理程序的声音也十分强烈。建委的新规范也可以说有一些顺应民意的感觉。

  事实上,正如该业内人士所言,记者在2004年针对建设部“90天办房产证”的规定进行采访时,就曾经听到不少开发商“抱怨”市、区建委的办证人员有限,根本“忙不过来”。而开发商也希望政府可以尽快出如简化程序的政策,形成顺畅的循环系统。

  虽然到目前为止,政府相关部门尚未出台简化程序的政策。但此次,市建委给自己套上一个“紧箍咒”,相信也是有了充足的准备来应对办证时间缩短所带来的一系列复杂工作。

  开发商对新规范反应“迟缓”
  大概是由于新规范出台时正值春节,不少开发商对市建委的此次新规范反应有点“迟缓”。多数被访者表示,已经知道这个消息,但具体情况还没有仔细了解过。而对于项目会如何应对也暂时没有新的动态。不过,开发商们表示,市建委出台这样的规定,负责任、正规运作的开发商肯定是拍手欢迎的。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为业主办理好房产证也是给开发商“减负”。

  同时,业内人士也认为,这样的规定会使那些违规操作的开发商“雪上加霜”。政府相关部门的“自律”和规范,意味着这些开发商将没有借口再去欺骗业主,拖欠业主的房产证。是对业主利益的进一步保护,会促进北京房地产市场更为健康的发展。

  其实,市建委的新规范不仅使违规操作的开发商没有了拖欠房产证的借口,同样也是让更多的开发商没有理由再倒“苦水”。在记者此前的采访中,从北京世博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律顾问王大勇处了解到,在程序一切顺利的情况下,办理房证的时间一般也都在80天至100天左右。但由于办证也有先次序,需要“排队等待”。因此,才会有业内对“90天办理房产证”争议很大的情况出现,开发商也纷纷表示,无法按规定办事,并不是他们的错。

  现在,市建委的新规范可以说是从源头上将争议的问题切断。那么,在新规范实施后,是否还会出现开发商无法按规定办事的现象,无疑成为今后一段时间大家关注的热点。本报也将继续关注。

  新旧对比
  2月4日,北京市建委公布的《房屋权属登记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称《规范》),从两大方面做出了详细规范,这些与之前的办理权属登记过程发生了六大变化。这些变化分别表现在哪呢?中原地产权证部主管从权属登记工作规范和房屋权属登记收件标准两个方面进行了详细地分析。

  权属登记工作规范
  变化一:《规范》中明确规定登记工作要求,抵押登记不再登记抵押期限。

  原状:以前在产权证、他项权利证上,分别注明抵押期限为X年X月X日—X年X月X日。

  如:李女士在2004年6月15日购买一套商品房,采用的是银行贷款形式,贷款期为20年,在李女士的房屋所有权证、他项权证上分别会标注2004年6月15日-2024年6月15日。

  变化二:《规范》中明确规定登记时限,初始登记、抵押登记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其他登记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完成工作。

  原状:各区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时间不同,领取他项权利证的时间也不同。

  变化三:《规范》中明确规定登记表格,所有表格、所有区域均统一化。

  原状:各区所用的表格不统一。

  房屋权属登记收件标准
  变化四:《规范》中明确规定各权属登记所提交的资料中当事人身份证明:北京市居民只需提交身份证。

  原状:北京市居民递交资料时要提交身份证及户口本。

  变化五:《规范》中规定在做抵押登记时:外地人不用提供暂住证。

  原状:外地人做抵押时要出示暂住证。

  变化六:《规范》中明确规定业主遗失补证、换证登记时,只需要登记部门在网上公告,满6个月后就可以补发房屋所有权证。

  原状:遗失补证申请是在报纸上声明,并时间很长。

  记者手记
  期待房产证办理更加公开、透明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于市建委将办理房产证的时间缩短在30个工作日内多少感到了一些惊讶。从90天到30天,期间所差的天数并不是一个小数字。相关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保证“在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好房产证”,市建委并没有明确的表示,这不免让人担心,这样的规范是否会像两年前建设部三令五申90天办好产证的规定一样,成为一纸空文,名不符实?

  同时,记者在采访一些购房者时发现,尽管新规范已经强调相关部门将据此规范展开工作,但购房者还是表现出对开发商的不信任。他们认为,政府可以照章办事,但开发商却无法保证不会有所延误。

  造成这种不信任一个关键问题是,多数购房者对于办理房产证的流程并不知情,因此导致信息沟通不畅,开发商有苦难言。那么,相关部门是否也应该向购房者公开办理房产证的流程呢?在记者看来,与其遮遮掩掩地透露房产证办理所需的时间,倒不如透明化,这样一来,购房者心中有数,开发商也落得干净利落。

  相关链接
  山西
  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不准超过30天
  今年1月初,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日前通过了新的《山西省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从1月1日始正式施行。其中规定,登记机关受理房屋权属登记申请后,凡权属清楚、资料齐全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核发房屋所有权证;抵押权和典权的登记则不能超过15个工作日。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超越管理权限颁发房屋权属证书的、无正当理由不受理登记申请或者受理后拖延不办的、由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房屋权属登记有误的,或者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相关责任人将受到行政处分。

  同时,《条例》对房地产开发商的行为也进行了规范,对逾期不申请初始登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由登记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被处以5万元至20万元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此外,其他法人和组织逾期不申请初始登记,而且逾期不改正的,相关责任人员将受到行政处分;不适用行政处分的由登记机关对单位处以1万元至5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