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资源 国土部年内要完成11个配套文件

发布时间:2006-3-10来源:《京华时报》



  3月7日,记者从国土部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土资源部已经制定了《决定》“配套文件起草工作部内分工方案”和“政策措施落实部内分工方案”,明确部内牵头单位,要求做好《决定》配套文件起草工作。

  据悉,拟在2006年内完成的《决定》配套文件共计11个。其中包括由国土资源部发文的是,关于加强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的通知、公益性地质勘查发现的有商业性价值矿产地的矿业权处置办法;由国务院其他部委与国土资源部共同发文的是,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管理办法、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完善矿产资源税费制度的规定、鼓励商业性地质勘查的若干意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