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内“赖账”房地产企业老板面临更严厉监管

发布时间:2006-3-17来源:楚天都市报

记者昨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省政府近日已决定对省内“赖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较以前更加严厉的制约措施。

措施主要包括:对未还清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办理施工许可等手续的在建项目一律停工;即便工程已竣工,也不准交付使用。相关开发商开发资质的审批、商品房预售许可及产权登记手续也将暂停办理。


此外,以前只对清欠不力地区的党政官员采取的“限制出国出境”的措施,今年将首次适用于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