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新规4月1日起实施 将影响生活敬请关注

发布时间:2006-3-31来源:楚天都市报

4月1日起,一批新法规开始实施,将影响到市民生活的方方面面。

  奢侈品将课以重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通知,从4月1日起对消费税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调整。此次调整中,新增了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税目。最为引人注目的是,新政策对小轿车消费税作出了重大调整。突出的特点是对大排量汽车提高了税率,最大税率达到了20%。
 
  驾校不再“包教包会”

  4月1日起,交通部制订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正式实施。以前通用的驾驶员培训一费制(即包教包会)将被学时制取代——如学C照为40个学时,超过40个学时的还需另缴费;理论学习和“摸车”学习,均须学员签字认可。

  货车开始计重收费

  4月1日起,全省所有高速公路和由政府交通部门贷款建设的长江大桥、普通收费公路\(含桥梁、隧道\,将对载货类汽车(含客货两用车)实施计重收费。

  对于超过核定荷载等级装货的车辆,若超载率没有超过30%,暂时也会按正常费率计费。如果货车超载超过30%,超出的部分将按正常费率的1倍-4倍加倍征收;如果超载100%,对其超载30%以外的部分将按正常费率的5倍“惩罚性计费”。

  建筑工程抗震有新规

  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抗震设防,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降低抗震设防标准。建设部发布的《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4月1日起施行。

  产权人和使用人不得擅自变动或者破坏房屋建筑抗震构件、隔震装置、减震部件或者地震反应观测系统等抗震设施。